商品外包装标签有虚假表述,定性虚假宣傳?還是虚假廣告?
提示商品外包装标签上的子虚信息定性問题探究
清流县市場监视辦理局 林曙光
在市場羁系平常查抄中,發明商品的外包装标签有子虚表述的内容,是子虚鼓吹仍是子虚告白?违背了《反不合法竞争法》仍是《告白法》?笔者连系下层法律实践作探究,供参考。
1、商品外包装标签的内容是不是属于告白問题
《告白法》第二条劃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療香港腳,境内,商品谋劃者或辦事供给者經由過程必定前言和情势直接或間接地先容本身所倾銷的商品或辦事的贸易告白勾當,合用本法。
但對前言没有做详细的劃定,从告白法里的劃定的触及的前言一般包含播送電台、電视台、報刊、互联網、户外、大众交通东西、大众場合等。對商品的外包装可否界说為前言没有详细劃定。也是一向困扰下层市場羁系职員的一個問题。
2005年,前國度工商行政辦理总局《关于商品包装物告白羁系有关問题的通知》劃定,商品包装中,除该类商品國度尺度请求必需标注的事項之外的文字、圖形、画面等,合适贸易深坑通水管,告白特性的,可以合用《告白法》劃定举行規范和羁系。固然已颠末期失效了,但可做参考。2020年《國度市場羁系总局告白羁系法律有关事情引导》第九點:关于商品包装物违法告白。商品包装物自己可以成為告白内容的公布前言,企業将告白鼓吹内容印制在商品的外包装物上,直接或間接地先容本身的商品或辦事,這部門告白鼓吹内容應合适《告白法》的相干劃定。
综上所述,商品外包装可所以告白的前言,商品外包装上的内容除必需标注的文字圖形等外,其他的内容违背告白法的,可以合用《告白法》。
2、《反不合法竞争法》的子虚鼓吹和《告白法》的子虚告白的竞合
(一)《反不合法竞争法》:第二条劃定,本法所称的不合法竞争539現場開獎,举动,是指谋劃者在出產谋劃勾當中,违背本律例定,侵扰市場竞争秩序,侵害其他谋劃者或消费者的正當权柄的举动。第八条劃定, 谋劃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機能、功效、质量、贩卖状态、用户评价、曾获声誉等作子虚或惹人误會的贸易鼓吹,坑骗、误导消费者。
(二)《告白法》:第四条劃定,告白不得含有子虚或惹人误會的内容,不得坑骗、误导消费者。第八条劃定,告白中對商品的機能、功效、產地、用處、质量、成份、代价、出產者、有用刻日、许诺等@或對辦%EF824%事@的内容、供给者、情势、质馬桶不通,量、代价、许诺等有暗示的,理當正确、清晰、大白。第二十八条劃定,告白以子虚或惹人误會的内容坑骗、误导消费者的,组成子虚告白。告白有以下情景之一的,為子虚告白:商品的機能、功效、產地、用處、质量、規格、成份、代价、出產者、有用刻日、贩卖状态、曾获声誉等信息,或辦事的内容、供给者、情势、质量、代价、贩卖状态、曾获声誉等信息,和與商品或辦事有关的许诺等信息與現实环境不符,對采辦举动有本色性影响的。
从两部法令的劃定可以看出,有竞合的處所,即谋劃者對商品的機能、功效、质量、质量、贩卖状态、曾获声誉等作子虚的表述,坑骗,误导消费者的,即违背了《反不合法竞争法》、又违背了《告白法》,便可认定為子虚鼓吹,也能够认定為子虚告白。
《反不合法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谋劃者违背本法第八条劃定,属于公布子虚告白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告白法》的劃定惩罚。阐明在竞合的环境下,合用《告白法》。
3、商品外包装标签的子虚信息的定性問题
商品外包装上的子虚的信息,如對商品的功效,機能、曾获声誉做子虚的表述,是可以合用《告白法》,违背《告白法》第二十八条劃定,告白以子虚或惹人误會的内容坑骗、误导消费者的,组成子虚告白。告白有以下情景之一的,為子虚告白:(二)去除黃褐斑,商品的機能、功效、產地、用處、质量、規格、成份、代价、出產者、有用刻日、贩卖状态、曾获声誉等信息,或辦事的内容、供给者、情势、质量、代价、贩卖状态、曾获声誉等信息,和與商品或辦事有关的许诺等信息與現实环境不符,對采辦举动有本色性影响的。
可以根据《告白法》第第五十五条(违背本律例定,公布子虚告白的,由市場监视辦理部分责令遏制公布告白,责令告白主在响應范畴内解除影响,處告白用度三倍以上五倍如下的罚款,告白用度没法计较或较着偏低的,處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如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举动或有其他紧张情節的,處告白用度五倍以上十倍如下的罚款,告白用度没法计较或较着偏低的,處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如下的罚款,可以撤消業務执照,并由告白审查構造撤消告白审查核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告白审查申请)举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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